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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G咨询
从洞察到行动,成就企业永续价值

ESG定义:ESG(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是衡量企业在环境责任、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方面综合表现的评价体系,是全球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战略工具。


环境(E):聚焦企业对自然资源的高效利用、碳排放管理及气候变化应对,推动绿色生产与循环经济,助力“双碳”目标达成。
社会(S):关注员工权益保障、供应链责任、社区关系及消费者权益,通过包容性增长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共赢。

治理(G):强调公司治理结构的透明度与合规性,涵盖董事会多元化、反腐败机制、股东权益保护及风险管理体系,为稳健经营提供保障。


在全球政策推动与投资者偏好转变的背景下,ESG表现直接影响企业的融资成本、市场竞争力与品牌声誉。我们致力于将ESG理念融入战略决策与日常运营,通过科学管理与创新实践,推动企业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价值的长期平衡。


核心优势
精工细作,价值共创
  • 标准化流程
    构建高效ESG报告服务体系,确保交付质量与时效性
  • 多领域协同
    跨行业、跨部门协作经验,覆盖多行业、全场景
  • 数据驱动
    构建高效ESG报告服务体系,确保交付质量与时效性
  • 全球视野
    同步国际ESG评级动态与披露标准,助力企业接轨国际市场
  • 5

    行业探索

  • 20+

    专家实时待命

  • 12

    小时内响应需求

  • 2000

    企业的选择

  • 30

    客户覆盖全国省市自治区直辖市

以专业实力与匠心服务,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注入动能。无论是ESG战略规划、绿色转型路径设计,还是碳中和目标实现,我们都将以“绿色价值创造者”的角色,陪伴客户在低碳未来中稳健前行。
两大业务
政策梳理
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年8月证监会

上市公司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

首次将可持续发展报告纳入法定披露范畴,明确强制披露主体范围及时间表。
2025
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六、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体系 (十四)完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体系。推动将企业社会责任融入生产经营全过程……

对企业践行社会责任提出了明确的方向。
2025
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
财政部等九部委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与可持续信息披露相关的数据收集、验证、分析、利用和报告等系统,完善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确保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质量。

以ISSB框架为基础,构建"国际共性指标 + 本土特色指标"的"1+1"体系。
2024
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国资委

把社会责任理念全面融入企业战略、重大决策和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经营管理有机融合。坚持彰显特色、遵循规律。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凸显自身特色、央企特色、中国特色,同时遵循社会责任工作的普遍规律和通用规则。

要求中央企业通过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在科技创新、产业引领、安全支撑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国际共识,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受到的关注与日俱增,有关标准规则日趋完善,需要中央企业积极适应、妥善应对。
2024
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
上海、深圳和北京交易所

《指引》明确上市公司的披露内容及披露原则,要求公司在双重重要性披露原则下,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对拟披露的可持续发展议题进行分析和披露,以便于投资者、利益相关者全面了解上市公司为应对和管理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所采取的行动,提高可持续发展披露数据的有效性,提升上市公司披露质量。

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要求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等指数成分股公司及境内外双重上市公司强制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
2024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
央行等七部门

研究完善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鼓励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健全针对绿色金融产品的评级体系,支持信用评级机构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纳入信用评级方法与模型。推动重点排污单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依法披露的环境信息、碳排放信息等实现数据共享。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建立工业绿色发展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跨部门、多维度、高价值绿色数据对接。

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将ESG指标纳入评级模型,推动绿色债券、转型金融产品扩容。
2024
中央企业上市公司ESG蓝皮书(2023)
国资委

蓝皮书以441家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为评价对象,基于企业公开信息及第三方信息进行内容和定量分析,对其ESG治理水平、社会环境价值创造和风险管理水平进行综合性评价,排名位列前100的企业形成“央企ESG·先锋100指数”,为国务院国资委统筹推动央企上市公司ESG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提出央企要深化践行ESG理念、统筹加强ESG管理,与国际规则接轨
2023
关于转发《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的通知
国资委

内容主要包括《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编制研究课题相关情况报告》《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模板》。其中,《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最基础的披露参考。即从环境、社会、治理三大维度,构建了包含14个一级指标、45个二级指标、132个三级指标的指标体系,全面涵盖ESG三大领域所有重点主题。同时,通过设定“基础披露”与“建议披露”两个披露等级。

公布《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指标体系》和《央企控股上市公司ESG专项报告参考模板》
2023
成立社会责任局
国资委
研究提出推动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乡村振兴和援疆援藏援青工作,指导推动所监管企业碳达峰碳中和等工作。
2022
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方案
国资委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探索建立健全ESG体系

推动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参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ESG信息披露规则、ESG绩效评级和ESG投资指引,力争2023年实现央企ESG专项报告全覆盖
2022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国务院

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要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为ESG行业提供了明确政策框架,通过设定量化目标,推动企业ESG实践落地。方案强调碳排放核算、信息披露与绿色技术创新,为企业ESG报告编制、碳足迹管理提供标准依据。同时,方案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与国际气候合作,为ESG投资创造更广阔空间。该方案标志着ESG从理念走向实践,成为企业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必经路径,为ESG行业快速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加速推动中国ESG生态体系建设。
2021
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
人民银行

6.   披露内容 

6.1年度概况 金融机构报告年度内与环境相关的目标愿景、战略规划、政策、行动和主要        成效……。

6.2 金融机构环境相关治理结构……

鼓励金融机构发布专门的环境信息报告。
2021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
生态环境部

(一)建立健全环境信息依法强制性披露规范要求

1.明确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主体。……

2.确定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内容。……

3.及时披露重要环境信息。……

4.完善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形式。……

5.强化企业内部环境信息管理。


提出到2025年建成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企业依法披露污染物排放、碳排放等关键环境数据。
2021
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

(十七)逐步建立和完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对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上市公司,研究制定并严格执行对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企业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重大环境事件的具体信息披露要求。加大对伪造环境信息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的惩罚力度。培育第三方专业机构为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提供环境信息披露服务的能力。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采集、研究和发布企业环境信息与分析报告。

标志我国开始构建系统性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
2016
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国资委

(十三)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参照国际国内标准,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报告,不断改进和提高报告质量。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针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发布专项报告。国际业务较多的企业要积极探索发布社会责任国别报告,加强与当地利益相关方的沟通。

提出社会责任融入企业运营,建立社会责任指标体系,国企应建立健全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报告
20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要求企业依法披露污染数据,加强环境保护监管。
2014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
证监会

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

要求社会责任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以单独报告发布。
2012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
原环境保护部

《指南》要求,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等16类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应当发布年度环境报告,定期披露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守法、环境管理等方面的环境信息;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上市公司,应当在事件发生1日内发布临时环境报告,披露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事件对环境影响情况和人员伤害情况(如有),及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等;因环境违法被省级以上环保部门通报批评、挂牌督办、环评限批、被责令限期治理或停产整治、被责令拆除、关闭、被处以高额罚款等重大环保处罚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得知处罚决定后1天内发布临时环境报告,披露违法情形、违反的法律条款、处罚时间、处罚具体内容、整改方案及进度。

规范了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环境报告以及临时环境报告信息披露的时间与范围
2010
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国资委

(十八)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有条件的企业要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规划和措施,完善社会责任沟通方式和对话机制,及时了解和回应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利益相关者和社会的监督。

提出了央企建立社会责任报告制度,要求具备条件的企业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
2008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
深交所

为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促进上市公司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和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深交所日前正式颁布实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

《指引》明确,上市公司作为社会成员之一,应对职工、股东、债权人、供应商及消费者等利益相关方,承担起应尽的责任。……


鼓励企业自愿披露社会责任报,促使企业开始关注自身运营对环境和社会产生的影响,环境与社会议题由此进入监管视野。
2006
关于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公告
国家环保总局

污染严重企业需于2003年10月底前公布2003年上半年的环境信息,2004年开始每年3月31日以前公布上一年的环境信息。

明确部分污染严重企业需向社会公众公开环境信息,虽然这时的公开范围仅限于名单上企业,但在后续政策不断完善,披露范围逐渐扩大。
2003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证监会、国家经贸委

上市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披露公司治理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及评判;……(6)改进公司治理的具体打算和措施。

首次明确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要求,为后续ESG政策奠定基石。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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