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合规视角下香港联交所ESG报告披露框架解析与标准化报告搭建方案
一、框架概览:附录C2的三层结构与法律地位
自2025年1月1日起,香港联交所正式将《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更名为《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下称“《ESG守则》”)。这不是简单的名称变更,而是将ESG披露要求从“建议指引”正式升级为具有上市规则约束力的强制性规定。
《ESG守则》载于《上市规则》附录C2,所有主板发行人均须据此进行披露。ESG报告须每年刊发,涵盖期间与年报相同,可载于年报中或单独成文,但必须同时登载于港交所网站及发行人网站。
附录C2《ESG守则》涵盖两个层次的披露责任:强制披露规定(B部分)和 “不遵守就解释”条文(C部分),并新增气候相关披露规定(D部分)。
二、附录C2三大核心升级
升级一:B部分——强制披露规定(所有发行人必须执行)
董事会声明(强制披露的核心内容):董事会对ESG事宜的监督、管理方针及策略、评估与优次排序流程、ESG目标检讨进度。
汇报原则:重要性、量化、平衡、一致性四大原则的应用说明-。
汇报范围:ESG报告涵盖的实体范围及与年报的对应关系。
升级二:C部分——“不遵守就解释”条文
涵盖环境(E) 和社会(S) 两大范畴。若发行人未就任何条文作出披露,须在报告中提供经审慎考虑的理由:
升级三:D部分——新气候规定(本次修订变动最大的部分)
新气候规定紧密对接ISSB IFRS S2准则,围绕四大核心支柱构建-:
管治(Governance) :发行人用于监察、管理及监督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管治流程、监控措施及程序
策略(Strategy) :发行人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策略-
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 :识别、评估、厘定轻重缓急并持续监察的流程-
指标及目标(Metrics & Targets) :用于了解气候相关表现的指标及目标-
根据ISSB准则编备的ESG报告,会被视作符合《ESG守则》D部分的规定。联交所鼓励发行人尽早采用ISSB准则。按香港政府《香港可持续披露路线图》,大型公众责任实体预计不迟于2028年全面采用ISSB准则。
三、分阶段实施时间表:你的企业属于哪一档?
自2025年1月1日起,所有主板发行人均须根据经修订的附录C2作披露。新气候规定分阶段实施:
| 发行人类型 | 2026财年起(2027年发布) | 2026财年起(2027年发布) |
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成分股 | 范围1、2 GHG排放强制披露;其他气候条款“不遵守就解释” | 所有气候相关披露全面强制,含范围三排放 |
其他主板发行人 | 范围1、2 GHG排放强制披露;其他气候条款“不遵守就解释” | 待港交所后续公告 |
GEM发行人 | 范围1、2 GHG排放强制披露;新气候规定自愿披露 | 待港交所后续公告 |
41% 的大型恒生综合指数成分股公司仍未为2026年的强制披露做好准备,仅10% 准备充分。
四、标准化报告搭建方案:五步法操作指南
第一步:管治架构搭建
在董事会层面明确ESG事宜的监督职责,建立 “董事会—ESG委员会—执行小组” 三级管理架构。董事会声明须涵盖:ESG事宜的监督机制、管理方针及策略、评估与优次排序流程、目标检讨进度。
第二步:双重重要性评估
新规要求企业不仅评估企业对环境的影响(由内向外) ,还必须同步评估气候变化对企业财务与业务的短中长期影响(由外向内) 。这需要财务部门与运营部门的深度参与。
第三步:数据管理系统化
针对强制披露的范围1、2排放,建立内部碳定价机制。自2025年1月1日起,所有上市发行人须强制披露范围1和范围2的温室气体排放-。发行人应熟悉《ESG守则》的新披露要求,尽快开始规划及基础设施建设。
第四步:量化披露策略
ESG报告须遵循重要性、量化、平衡、一致性四大原则。港交所提供了两项过渡宽免
合理资料宽免:数据获取困难时可用合理资料替代精确数据
能力宽免:能力不足时可暂缓部分量化披露,但须提供改进路线图
第五步:对标ISSB准则
ISSB准则与港交所《ESG守则》的披露要求可通过关联表对应。公司就这些披露收集资料,便可以在依据ISSB准则编备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同时,一并符合香港交易所《ESG守则》-。
五、合规要点清单
| 合规事项 | 具体要求 | 法律依据 |
董事会声明 | 须涵盖监督职责、管理方针、评估流程、目标进度 | 附录C2 B部分 |
汇报原则 | 重要性、量化、平衡、一致性 | 附录C2 B部分 |
汇报范围 | 须说明ESG报告涵盖的实体范围 | 附录C2 B部分 |
范围1、2排放 | 所有主板发行人强制披露(2025财年起) | 附录C2 D部分 |
新气候规定 | 大型股2026财年起全面强制 | 附录C2 D部分 |
刊发要求 | 每年刊发,与年报同时,登载港交所及公司网站 | 附录C2 |
ISSB对标 | 鼓励尽早采用ISSB准则 | 联交所实施指引 |
六、核心风险与应对
范围三排放数据缺口:大型股发行人2026财年起须强制披露范围三,需尽早建立供应链数据收集机制。
气候情景分析能力不足:需量化气候风险对财务状况的影响,建议从定性分析起步,逐年深化。
数据治理体系缺失:ESG数据须“可重复、可查核、可解释”,建议建立专门的数据收集与验证内控流程。
过渡期窗口正在收窄:港交所将于2027年就强制要求按香港准则作可持续汇报咨询市场意见,预期于2028年1月1日起实施。时间表已经清晰,窗口期正在收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