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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坚持绿色发展,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2026-04-15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通知,对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作出部署,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坚持绿色发展,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整部法典立足新发展理念,在制度设计上实现重大创新,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法典突出绿色低碳发展导向,专门创新设立绿色低碳发展编,紧紧围绕与生态环境保护高度关联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系统构建绿色低碳发展法律制度体系。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重要牵引,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始终,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同步发力、协同共进。同时,法典专章设置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内容,明确国家实行减缓与适应并重的工作原则,通过一系列制度化安排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充分展现了我国在生态环境与气候治理领域的大国责任与担当。

坚持系统观念是《生态环境法典》的鲜明特征,也是贯彻落实的核心要求,重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强化跨区域、跨部门监管协同,构建全域联动的生态安全防护体系。法典明确要求,国家建立健全重点区域、流域、海域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联合保护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保护措施,打破行政边界与部门壁垒。同时,国家进一步完善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全面提升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与处置能力,加快构建全域联动、立体高效的生态安全防护格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也需结合实际,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作,统筹推进本地区生态环保工作。

二是系统构建科学完备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体系。法典在总则编专章规范规划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标准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保护补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对等基础性制度,发挥统领全局作用。在污染防治编设置通则分编,对排污许可、总量控制、“三同时” 等共性制度作出统一规定,同时新增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电磁辐射和光污染防治等内容,积极应对新型环境污染问题,有效填补了现有法律制度空白,形成层次清晰、覆盖全面、衔接顺畅的制度框架。

三是深化制度衔接与多维度协同治理,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法典将温室气体排放纳入环境影响评价范畴,从源头推动减污与降碳统筹发力;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在水环境治理上,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协同推进;在土壤与地下水治理中,实行 “水土共治”,要求重点监管单位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在海洋治理方面,坚持河海联动,强化入海河流污染防治,实现陆海统筹、系统治理。

整体而言,《生态环境法典》以法治方式固化生态环保成功经验,以系统思维破解复杂环境治理难题,以绿色导向护航高质量发展。各地各部门需切实抓好学习贯彻,将法典要求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中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现代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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