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2026年北京市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发布!
“十四五”时期,北京市预计超额完成国家下达本市的节能目标,能效继续保持全国省级地区最优水平。为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工作,落实《节约能源法》《北京市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联合发布2026年重点用能单位名单,同步部署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相关工作。
今年,围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节能管理档案填报三项重点工作将同步开展、统筹推进,并要求各有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各项工作。
一、重点用能单位范围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
2026年,全市共有重点用能单位508家,其中:
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269家
5000—1万吨标准煤:239家
二、具体工作怎么做
(一)做好能源管理负责人备案
能源管理负责人是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总牵头人”。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建立完善的节能降碳管理制度是企业开展节能的基础性工作,是企业规范开展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的前提。 重点用能单位由于破产、兼并、改组改制以及生产规模变化和能源消耗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况,由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对名单进行调整,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2026年4月15日前,新增单位以及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单位,通过报送系统完成备案表填写和报送。5月10日前,区发展改革部门能源管理负责人完成备案审核工作。
能源管理负责人是企业节能管理工作的“总牵头人”。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建立完善的节能降碳管理制度是节能领域的基础性工作,是企业规范开展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的前提。
重点用能单位由于破产、兼并、改组改制以及生产规模变化和能源消耗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况,由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对名单进行调整,并报市发展改革委备案。
(二)按时完成报告和档案报送
能源利用状况报告:2026年5月10日前,通过报送系统填报并提交2025年度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节能管理档案:同步完成节能管理档案及设备情况表填报,通过报送系统报送。
审核安排: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是《节约能源法》明确的一项制度。通过编写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企业对上一年度用能情况进行全面“体检”,能够更清晰地掌握能源消费管理水平、用能结构,帮助提高节能降碳管理水平,促进降本增效、绿色转型。 节能管理档案是企业能源管理的“基础台账”,清晰记录企业能源消费情况、主要产品和主要用能设备信息。建立完善档案并动态更新,有助于摸清自身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发现节能降碳空间,支撑企业滚动开展技术改造与设备更新,持续提高能效碳效水平。2026年6月20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完成审核。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协助通知督促。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是《节约能源法》明确的一项制度。通过编写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企业对上一年度用能情况进行全面“体检”,能够更清晰地掌握能源消费管理水平、用能结构,帮助提高节能降碳管理水平,促进降本增效、绿色转型。
节能管理档案是企业能源管理的“基础台账”,清晰记录企业能源消费情况、主要产品和主要用能设备信息。建立完善档案并动态更新,有助于摸清自身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发现节能降碳空间,支撑企业滚动开展技术改造与设备更新,持续提高能效碳效水平。
(三)参加专题培训
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将组织专题培训,详细讲解能报能备、节能管理档案、能源消费统计等工作,请各重点用能单位积极参与培训,提升节能降碳管理能力。